緝毒方面 拒毒方面 戒毒方面


民國七十九年五月,行政院衛生署從該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案件 中,發現安非他命濫用情形已由七十八年度的 27.2%陽性件數,急 遽升高至 74.2%,同時,台北榮民總醫院亦發現安非他命中毒案件 激增,安非他命入侵校園殘害青少年的報導不斷,行政院衛生署乃 提出安非他命爆發大流行之警訊,引發大眾嚴重關切,相關部會隨 即配合採取必要因應措施。

七十九年六月,行政院衛生署會同法務部及內政部研商將安非他命 列入「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管理,同年十月九日,正式公告安非他 命列為「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第二條第四款「化學合成類麻醉藥品 」管理,並禁止於醫療使用,非法持有、吸食者,依法送辦。

為加強安非他命濫用之調查、診治、檢驗及防制宣導工作,行政院 衛生署自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起,即定期邀集有關部會召開「防制 濫用安非他命工作業務協調會議」,同時教育部亦成立「春暉專案 推動小組」,共同宣導防制毒品為害。八十年六月行政院衛生署擴 大邀集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省市衛生處局成立跨部會 之「藥物濫用防制工作業務協調會」,統合相關單位作業,惟限於 權責及相關單位參與人員層級,雖稍具成效,但仍難竟其功。

從八十年起,國內治安單位即陸續發現大量海洛因走私闖關,並相 繼破獲製造安非他命地下工廠,且首度緝獲嚴重濫用流行於歐美之 古柯鹼,藥物濫用問題已至不容忽視地步,藥物濫用與毒品危害防 制工作,亟需在組織、協調與分工方面,徹底檢討,妥為因應,方 能突破困境,接受挑戰。

八十年十一月,行政院衛生署發表「我國藥物濫用之現況」,提出 供給面及需求面防制雙管齊下之策略,公告指定辦理藥物濫用勒戒 治療機構名單,提供藥癮者戒治及諮詢服務。同時法務部調查局亦 成立「一般犯罪防治科」,專責毒品之偵查業務。

八十一年二月,製造安非他命之楊南山犯罪集團落網,八十二年五 月十一日檢警合作在屏東縣東港查獲漁船走私毒品,緝獲毛重三三 六公斤高純度海洛因,成為台灣史上最大宗的海洛因走私案件,震 撼社會。行政院連院長旋於五月十二日宣布「向毒品宣戰」,以表 達政府對反毒工作的重視與決心;並隨即核定內政部所報「行政院 肅清煙毒執行計劃原則」,由內政部吳部長伯雄親自召集相關部會 組成「中央肅清煙毒協調督導會報」,從「斷絕供給」與「減少需 求」全方位訂立反毒策略,將反毒工作分為「緝毒」、「拒毒」及 「戒毒」三組,由各相關部會依組別任務項目積極研擬對策,相互 協調統合執行。

由於八十二年全年查獲之煙毒數量超過七十二年至八十年九月之合 計總量,且當年法院依違反「肅清煙毒條例」及「麻醉藥品管理條 例」判決之人犯數佔總人犯數31.66%,顯見國內毒品氾濫情形確有 嚴重惡化現象。連院長復於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行政院第四十 七次治安會報裁示,將前述協調督導會報提高至行政院層級,請王 政務委員昭明擔任召集人,各部會副首長、省市政府秘書長、有關 部會所屬機關首長為會報成員,由法務部承辦幕僚作業。第一次會 報於八十三年二月一日召開,將會報名稱簡化為「中央反毒會報」 ,確立反毒策略,分成「緝毒」、「拒毒」及「戒毒」三組,積極 展開反毒工作(如圖)。其後,連續兩年分別以「舉國動員,全民反毒 」及「舉國反毒,全民健康」為主題,於禁煙節期間舉辦「全國反 毒會議」,結合政府及社會力量,集思廣益,落實反毒工作,並已獲 致全民共識。


緒言策略及組織緝毒篇拒毒篇戒毒篇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