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部門為加強野生動物之保育、查緝、 取締、協調及督導工作,業奉行政院核准成立「 野生動物保育查緝督導小組」,召集人由農委會 主任委員擔任,小組委員由國防部、外交部、教 育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 經濟部國貿局、財政部關稅總局、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新聞局等機關副首長及省市政府幕僚長 擔任,每月定期集會,期能落實跨部會協調之功 能。農委會另商得內政部警政署之同意,借調六 名優秀警官成立「野生動物保護小組」,並訂定 工作計畫,負責整合相關之查核取締工作。除此 之外,亦在各縣市政府分別成立野生動物保育聯 合執行小組,辦理各縣市轄區內之取締工作。 多年來查核取締工作已見成效。 |
機 關 名 稱 | 查緝件數 |
法務部調查局 | 8(1~11月) |
地方政府 | 2877件以上 |
------ | 1985家中藥店 |
地方警察局 | 110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保護小組 | 47 |
財政部關稅總局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