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執行



  政府行政部門為加強野生動物之保育、查緝、
取締、協調及督導工作,業奉行政院核准成立「
野生動物保育查緝督導小組」,召集人由農委會
主任委員擔任,小組委員由國防部、外交部、教
育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
經濟部國貿局、財政部關稅總局、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新聞局等機關副首長及省市政府幕僚長
擔任,每月定期集會,期能落實跨部會協調之功
能。農委會另商得內政部警政署之同意,借調六
名優秀警官成立「野生動物保護小組」,並訂定
工作計畫,負責整合相關之查核取締工作。除此
之外,亦在各縣市政府分別成立野生動物保育聯
合執行小組,辦理各縣市轄區內之取締工作。
多年來查核取締工作已見成效。
表ㄧ: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之查緝
機 關 名 稱查緝件數
法務部調查局8(1~11月)
地方政府2877件以上
------1985家中藥店
地方警察局11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保護小組47
財政部關稅總局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