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什麼是考古


「考古」這個名詞,在我國北未時呂大臨的《考古圖》(一○九二年)中就已經出現了。直到二十世紀初期,以田野工作為基礎,以重建古代歷史文化為目標的現代「考古學」才從西方引介到中國。

「考古學(archaeology)」這個字是由希臘字的(archaios) 「古代」和(logos)「學」組合而來。所在歐洲考古學的原意是指研究古代之學。不過這個定義太籠統了,到了十九世紀以後,才逐漸產生了現代考古學。它的主要目的在於根據古代人類的遺物和遺跡,來建立古代文化的年代、重建古代人類的生活方惑和解釋文化發展的過程。而這些用來研究的遺物和遺跡,大都埋沒在地下成為遺址,必須透過有系統的調查和發掘,才能加以發現和揭露。因此,現代考古學家必須走入田野,從考古遺址中找尋資料來加以研究。

什麼是考古遺址呢?簡單地說,是指保存古代人類遺物或遺跡的地點。古代人類在生活中所製造、生產或利用的各種物品,包括生產工具、武器、日冊器物、工藝美術品、動物、植物和礦物等,伋所構築的各種結構物,包括房屋、墓葬、窖穴、水廿和溝渠等,經過了廢棄、掩埋和堆積等人為及自然的過程,最後被埋藏在地層當中,這個埋藏古代人類文化遺物和遺跡的地點就是考古遺址。

考古遺址中所埋藏的文化遺物和遺跡,由於性質的不同及所受到土壤中濕度和化學作用影響的差異,而有不同的保存狀況。像木材、皮革和紡織物等有機物質,很容易腐爛化為塵土,而像陶器、瓷器、石器、金屬器以及磚、瓦和土、石建築結構物等,則因為質地堅硬,耐腐性高,而容易殘留下來。所以考古遺址埋藏的遺物和遺跡,可以說主要是侷限於人類文化中屬於物質的部分,而其中 能殘存至今日的,則又可能是極少的一部分。然而這極少的部分,卻是現代考古學家賴以研究、了解古代人類歷史和文化的主要資料來源。

考古學家如何發現考古遺址呢?像埃及的金字塔,希臘、羅馬的城市廢墟、墨西哥的馬雅文化遺址和中國的許多古代皇陵等,由於體積龐大,結構牢固,雖然經過了數千年,仍然屹立在地面上。這類的遺址,當然比較容易被發現。

也有些遺址,雖然已經被湮埋在地下,但是由於河流的沖刷,風力的侵蝕,地震的地層變動,穴居動物在土地中挖洞,以及人們在地上耕種和開發等偶然的因素,而將其中文化遺物或遺跡暴露了出來。

然而絕大多數的遺址,都是經由考古調查所發現的。考古學者通常以陡步的方式,藉著對文化遺物的搜尋和鑽探,以及對地層、地貌和自然環境的觀察來發現遺址。現在已有考古學者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包括遙感探測、測視雷達紅外線攝影和衛星照片等,用來發現湮埋在地下的遺址。

發現遺址之後,要進一步了解遺址的內涵,就必須進行發掘。不過,由於對遺址的完整性而言,發掘也是一種破壞。因此,遺址的發掘工作,須由有經驗的考古學者進行,以便適當而充分地發現和記錄所有可能獲得的訊息。

發掘遺址,除了要發現其中的遺物和遺跡,更重要的是要觀察和記錄它們彼此在空間和時間上的系絡關係。所課空間上的系絡關係是指在同一個時間的平面上,遺物和遺跡彼此間在功能上、結構上或布局上的關聯和組合關係。

至於時間上的系絡關係,則是指遺物和遺跡在年代上的相對早晚關係。 依賴對空間和時間系絡關係的仔細分析和研究,考古學家不只是可以獲得有關個別遺物、遺跡和遺址的用途、性質和年代等訊息,而且也可以藉以進一步推論和解釋許多當時人類的文化行為。

例如,考古學者在一個遺址的地層中,發現了一件陶罐,他首先推測這是一件被當時人類丟棄或遺留的日用品,但是當他繼續在這個陶罐旁發現了一具人骨架的時候,考古學者就可以從這兩者之間的組合關係,推測他所發現的是一座墓葬的異同,推論當時人類的埋葬的異同,推論當時人類的埋葬儀禮和風俗習慣。

而考古學者如果在這個墓葬下面,有著相當間距的地層中,又發現了一些住居的房址和一些生活遺物。從地層堆積的順序來看,這一居址,在年代上理應早於上層的墓葬。因此考古學家透過這兩者之間時間系絡關係的分析,可以合理的推測這個地點原來是一處人類的村落,後來可能因為人群遷徒或其它原因,導致村落廢棄;而後經過了若干時日之後,這裡又被另一群人作為墓地使用。此外,考古學者也可以根據這個發現並透過其他相關的資料和證據,進一步研究和解釋當時的文化更替和聚落變遷的情形。

從上面這個例子,我們可以了解考古遺址中所埋藏的遺物和遺跡,雖然只是古代文化的一小部分,而且絕大多數可能都是一些毫無美感的破石碎陶,斷垣殘基;但是對於考古學家而言,它們卻都是一些有待解析的「檔案」。考古學家從田野間的調查、發掘到實驗室內的整理、分類、分析和研究,可以說就是一個解讀這些「檔案」的過程。經過這個過程,考古學者不但可以了解個別遺物、遺跡和遺址的意義,而且也可以將之組合串聯起來,推論和解釋它們所反映的人類文化和行為。

所以,考古遺址可以說有如一座保存過去人類生活資料的「檔案庫」;雖然其中的「檔案」,有些內容並不一定完整,有些甚至殘破不堪難以辨識;但是只要加以仔細的整理、分類和排比,以及將各項支離破碎的線索加以有系統地併合、串聯和分析,仍有可能將「檔案」中有關過去人類生活的情況,相當程度地呈現出來。因此,遺址和其中所埋藏的遺跡和遺物對於考古學者而言,正有如文獻檔案之對於歷史學家,都是極其珍貴的史料。

這些出自地下的史料,不論是完整的或殘破的,對麗的或醜陋的,都是有關古代人類歷史文化的具體證據。遺址一但受到破壞,不但其中的遺物和遺跡會因而湮滅,而且它們之間原來存在的空間時間上的系絡關係,也會隨之破壞,使我們永遠失去了可藉以瞭解古代歷史文化的這一部分線索。因此,遺址的重要性,即在於它是失而不能復得的。世界上重視歷史和文化竹旳先進國家,都將遺址視為最珍貴的文化資產之一,莫不盡力來加以保存、維護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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