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的水準

  隨著生活步調的加速,人們在緊張忙碌之後,對休閒與娛樂的需求更為
殷切。休閒的時間愈多,人們愈可以隨興所至安排自己的生活方式。七十九
年國民每日平均之休閒時間為6小時15分(表7_11),較七十六年增加11分鐘
,就從事活動觀察,係以「觀看電視錄影帶」為主,每日平均花費2小時11
分鐘;而在休閒空地方面,八十二年每萬人口擁有休閒綠地面積27.55公頃
,較七十二年增加3.28公頃。休閒設備與活動則隨經濟之成長而呈多樣化(
表7_12)。八十二年平均每10萬人口圖書館數為1.64家,較八十一年增加0.0
5家,較七十二年增加0.87家;八十二年平均每百戶訂閱報紙63.04份、雜誌
16.47份,較八十一年略為減少(表7_13)。

  八十二年臺灣地區共舉辦1,705個藝文活動,出席人口達4,524萬人次,
平均每人每年出席藝文活動約2.2次。國民全年平均旅遊3.7次,估計全年國
民旅遊總費用約為738億元,平均每人每次旅遊所花費用為1,535元,其中以
交通費最高,占30.1%,其次為餐飲費及住宿費,分別占23.7%及22.2%,
而娛樂及購物之花費均不及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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