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與僑胞服務
華僑人口分布

  海外華僑華人人口,截至八十二年底止,約為3,613萬人(表6_7)。其5
大洲分布概況如圖6_1。

  亞洲地區華僑人口約有3,105萬人,占全球華僑人口數85.96%,印尼、
泰國、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為華人最多的地區,依序為730萬人、6
05萬人、582萬人及209萬人等。

  美洲約有華僑華人380萬人,占10.52%,其中以美國201萬人為最多,
占美洲52.78%。其他地區如加拿大、秘魯、巴西、巴拿馬、哥斯大黎加、
墨西哥等地亦有相當多的華人。

  歐洲近年由於大量收容中南半島難民(大多為華人、華裔)及其他地區華
僑的移入,使目前歐洲華僑人口總數約達76萬人,占2.09%,以英國、法國
之華僑為最多,其次為荷蘭、德國。

  大洋洲華僑人口約計有41萬人,占1.13%,以澳大利亞、紐西蘭、大溪
地、玻里尼西亞等地較多。非洲囿於各主、客觀因素的影響,目前仍為華僑
人口最少的地區,約僅有11萬人,占0.30%,其中以模里西斯、南非共和國
、馬達加斯加、留尼旺等地較多(表6_8)。

  海外華僑華人之籍貫仍以廣東、福建兩省居多,臺灣、山東次之,職業
方面以從事工、商業者最多。近年,新一代華僑子弟及新僑從事專業性工作
者已大幅增加,有助提昇其在僑居國之政治、經濟地位。

華僑團體

  配合當前海外情勢,鞏固發展僑團組織,是極重要的工作。本諸「外交
僑務一體、新僑舊僑等重、溝通服務為軸、海外國內同心」之工作原則,加
強聯繫及輔助僑團推展各項工作。八十二年新聯繫與新成立之僑團有12個單
,截至八十二年底止,全球海外華僑、華人團體總數已達9,146個(表6_9)
,依其性質分為綜合、社會、區域、宗族、工商業、教育文化、康樂、婦女
、反共救國、福利、宗教、國民外交及其他等類。

  協助各地僑社推動區域性、洲際性僑團聯誼活動,共策華僑社會之持續
進步、發展(表6_10)。

推展僑社服務

一、設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為適應僑社需要,於各重要僑區設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以擴大推展
僑社聯繫服務工作。今後並將隨時視僑社需要籌劃設置,並加強服務與活動
內容,期有助於僑區各項工作之推展,使成為政府在當地僑社之聯繫中心(
表6_11)。

二、僑社工作人員回國研習訪問

  八十二年共舉辦11期僑社工作研討會,計來自菲律賓33人、韓國31人、
北美144人、中南美洲34人、香港104人、大洋洲36人,共382位僑界人士回
國參加,截至八十二年底止,已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112期,3,230人參加。

海外華文教育

一、華文學校與社會教育

  華文學校

  僑校為在海外推展華文教育之重要據點。海外僑校之發展,以民國五十
六年為最高峰,當時僑校達5,300餘所,其後因國際形勢轉變,僑校數量日
減。近年,學習華文之風日趨興盛,使當前海外華文教育,在萎縮中又呈現
生機。截至八十二年底,海外華文學校共3,888所,其中小學占僑校85.72%
。僑校之分布以亞洲為最多,計3,732所,占總數的96%(表6_12)。

  華文報刊

  僑胞創辦僑報或定期刊物,使用中國文字,以傳播中華文化,溝通中外
訊息。

  八十二年辦妥海外僑營報刊雜誌登記者有13家。截至八十二年底止海外
華文報刊仍然與僑委會保持連繫者尚有358家,其中報紙133家,雜誌225家(
表6_13)。

  華僑社會教育之推廣

  海外現有華僑社教機構,除表6_14所列外,另在美國舊金山、金山灣區
、洛杉磯、紐約、波士頓、休士頓、芝加哥;加拿大多倫多;法國巴黎;澳
洲墨爾缽、雪梨;菲律賓馬尼拉;泰國曼谷等地各設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在
南非約翰尼斯堡、芝加哥、巴拉圭等3處設孔子社教中心。

  舉辦華僑青年暑期回國觀摩研習活動

  為協助海外出生之華僑青年,對自由祖國有所認識,自民國四十三年起
,舉辦海外青年暑期回國觀摩活動。八十二年共舉辦9次,計2,394位華僑青
年參加,歷年參加累計43,127人。另為使海外華裔青年於短期內能對中華文
化及祖國進步情形有所認識,自五十五年起,舉辦海外華裔青年回國研習,
研習語文、中華文化、藝術等項目。歷年累計人數達13,749人。

  辦理海外華裔青少年夏令營

  自民國七十四年暑期開始,在美加地區舉辦是項活動。實施以來,備受
海外華裔青少年歡迎。舉辦地區已由美、加地區擴展至歐、非等地區。八十
二年計有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西班牙、荷蘭、德國、比利時、丹麥
、瑞士、奧地利、南非、韓國、澳大利亞等14個國家,54個營次,共5,130
名學員參加。

二、華僑函授教育與空中教學

  華僑函授教育

  為發揚中華文化,增加僑胞修習時代智識和生活的機會,於民國四十五
年在臺恢復僑民教育函授學校,五十五年改為中華函授學校。

  函校現設華文教育、職業技術、青年就學等3個組11科,課程57種。

  推行華語空中教學

  自民國六十八年起,設空中書院,委託中國廣播公司在自由中國之聲、
亞洲之聲兩電台播放「華語會話」、「中華歷史講話」、「中華文化」3種
課程,據調查估計,聽眾達100餘萬人,對加強民族精神教育頗具功效。

  「華語會話」並以粵語、潮州語、閩南語及英、泰、印尼、西、越、德
、法、韓、日等9種外語為教學輔語。

  設立海外華語面授班

  訂定「僑務委員會中華函授學校面授班設置要點」,在緬甸、荷蘭、泰
國、菲律賓、阿根廷、瑞典、香港、澳洲、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美國
、加拿大、模里西斯等地成立面授班,以補函授及空中廣播之不足。

三、海外新聞與傳播工作

  發行定期刊物

  1.每週發行「海光報」,發行量為25,000份。
  2.每月出版「宏觀雜誌」,發行量為20,000本。

  設置海外通訊員

  華僑通訊社在歐、美、亞、大洋洲設特派員10名,蒐集各地僑情資料,
探討報導僑社活動,聯繫僑團僑胞,並宣導政府政令,為國內與海外的橋樑

華裔青年之服務與聯繫

一、培植僑社新興力量

  依據「加強華裔青年聯繫輔導方案」,成立「世界華裔青年聯誼總會」
,並在臺北設立總聯絡處,以積極開展聯繫服務工作。

二、僑生回國升學輔導

  鼓勵僑生回國升學

  民國四十年起實施僑生教育計畫,在照顧與培植在學僑生方面:
  1.越、棉、寮地區僑生就讀私立大專院校者,給予學雜費補助。
    八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計補助28人,金額合計新臺幣922,495元。
  2.繼續辦理僑生傷病醫療保險;八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投保之僑生人數
   為10,215人。
  3.繼續辦理僑生工讀補助,八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補助4,551人次,每人
   每月工讀金額最高為新臺幣2,000元。
  4.獎助優良僑生,八十二學年度計有大專生400名(自六十至八十二學年度
   ,受獎僑生共9,300人)。每名獎學金5,000元,中學生63名,另獎勵學行
   優良應屆畢業僑生29名返僑居地機票,共計核發獎學金新臺幣2,479,892
   元,獎勵僑生敦品勵學。

  聯繫與服務畢業僑生

  至八十一學年度結束時止,歷年在臺灣各大專院校畢業僑生人數共60,936人
,中等及職業學校畢業僑生人數13,636人,兩項合計共74,572人。前述畢業僑生
返回僑居地後,經僑委會輔導成立留臺畢業僑生校友(同學)會組織者,共有79個
單位,分布於香港、馬來西亞、泰國、日本等10個國家及地區。

華僑及華商之服務與聯繫

一、華僑回國投資

  為配合國家經濟政策,拓展華僑新事業,積極鼓勵華僑回國投資設廠。
八十二年核准華僑回國投資案中,新投資者62案,金額123,501千美元。

  自民國四十一至八十二年底止,累計核准2,382案,金額達2,608,889千
美元(表6_15)。八十二年核准投資之僑資事業中,以金融保險業之投資額最
多,計49,205千美元,占40%,其次為運輸業,計18,769千美元,服務業12
,516千美元居第三。

二、培植僑社專業人才

  協助海外華商生產事業從業人員,回國實習各種生產技術與經營管理
方法,以提高其生產技能,促進僑營事業發展。八十二年經安排回國實習者
10人;自五十二年開辦至八十二年止,累計有1,167人參加。

  舉辦海外華商企業管理研習班,歷年有702人參加。
  舉辦海外華商國際貿易研習班,歷年累計有594人參加。
  舉辦海外華商水產養殖暨加工製造研習班。
  舉辦「八十二年海外華商食品烘焙研習班」。
  輔助舉辦第三屆歐華經濟研討與座談會。

三、設立華僑貸款信用保證基金

  為輔導華僑創業及經濟發展,於七十七年七月設立「華僑貸款信用保證
基金」,目前已開辦地區包括:美國紐約、洛杉磯、舊金山、芝加哥、休士
頓、關島、西雅圖、亞特蘭大、夏威夷,另英國、法國、德國、荷蘭、加拿
大、聖露易、巴拿馬、日本、澳洲、新加坡、泰國、南非等國內銀行設有分
支機構地區及與該基金簽訂合作契約之華資及外資銀行地區,計達44個據點

四、華商服務與聯繫

  加強華僑回國投資宣導服務

  編印「華僑回國投資簡介」、「華商貿易」月刊、「華僑經濟年鑑」,
報導國內外及華僑經濟動態、貿易機會。

  訪問僑資事業,舉行「華僑投資輔導會報」

  八十二年會報計處理案件21件,協同解決僑資事業困難。另八十二年底止
經協調華僑、世華、上海儲蓄3家銀行,及華僑、亞洲、第一等3家僑資信託公
司對僑資事業放款餘額計新臺幣21,968,463千元,占總放款額的2.65%(表6_16
)。

五、華僑捐獻

  華僑雖身在海外,仍不忘回饋祖國,每年熱心公益自動捐獻者為數不少
,自民國三十九至八十二年底,捐獻金額達13,716千美元,用於慈善事業、
社會公益等一般捐獻者計7,963千美元,占總捐獻額57.81%,其次為救濟災
胞、勞軍等。

  八十二年捐獻總金額為78,137美元,就捐獻公益項目言,以一般捐獻(包
括慈善、文化教育等)為最多,計達78,037美元,占99.87%。按地區別分,
則以南非地區華僑捐獻最多,計46,700美元,其次為賴索托、美國(表6_17)。

港澳僑胞諮詢服務

  一、對於香港面臨「一九九七」問題、澳門「一九九九」問題,加強宣
導政府對港澳問題之立場,激勵港澳僑社爭取民主自由權益。此外,邀請當
地各界人士回國訪問舉行座談研討,瞭解港澳僑胞的意願,以為政府決策的
參考。

  二、成立「港澳僑胞回國服務處」,負責協調有關單位,繼續對港澳僑
胞之服務工作,提供入出境、回國投資、置產、定居、升學及就業等問題之
諮詢與服務(表6_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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