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條約、協定、備忘錄
我政府除與我有正式外交關係國家間繼續加強關係外,並積極透過各種
管道,諸如藉由協定之簽訂,以加強與無正式外交關係國家間之經貿、文化
及技術等合作。
八十三年度我與馬拉威等29個國家簽有條約、協定、備忘錄、換文(函)
及議定書等共40件。其種類及範圍涵蓋引渡條約1件、友好條約1件、醫療合
作1件、保護著作權1件、文化2件、航權交換2件、農漁牧合作10件、科技合
作8件、投資、貿易11件及其他3件(表6_4)。
國際合作
一、非洲地區
目前我國派在非洲地區之技術團體計有農技團5團,分別在馬拉威、史
瓦濟蘭、幾內亞比索、中非及布吉納法索,另在幾內亞比索、中非及布吉納
法索設有醫療團,並在馬拉威派有教學專家2名,分別在班達農學院與天然
資源學院任教;在史瓦濟蘭派有醫師及物理教授各1人;在史國另派一手工
藝技術團;在模里西斯有園藝專家1名;另有醫護及通信技術人員10人應聘
在利比亞工作及2名農技人員應聘在南非協助該國水稻生產計畫。
中斐(南非)兩國自六十四年建立外交關係以來,陸續簽訂貿易、漁業、
航空、科技及引渡等27項合作協定。兩國每年舉行部長級經濟及技術合作
會議,加強雙方經技合作。
二、中南美地區
我國自五十二年應多明尼加共和國之請,即陸續派遣技術團赴中南美協
助各友邦發展農漁業等,迄至目前,我在中南美地區計派駐有17個農技團、
5個漁技團及竹工藝技術團、開發小水力發電計畫技術團、電力技術團及礦
業技術團各1個,全部技術人員約200人。
一年來,中南美各國派遣來華觀摩經建及參加土地改革、工業、職業訓
練(彩色電視檢修、機械製圖、電腦維修)、國際貿易推廣及水產養殖、植物
組織培養、花卉、蔬菜、果樹、水產養殖等專業講習之各國專家共242人。
另繼續執行「對加勒比海及中南美洲地區投資工作方案」,實施「鼓勵民間
業者赴中南美有邦交國家考察與投資補助要點」,積極協助哥斯大黎加設立
加工出口區,數度組派投資考察團赴有關國家訪問。
三、亞太地區
中日之間繼續加強經濟科技合作。中星經濟合作會議、中印尼能源合作
會議及中菲經濟合作會議每年輪流在兩國舉行。我與馬來西亞已於八十三年
六月二十五日於吉隆坡完成「中馬租稅協定」草簽。八十二年二月中紐在臺
簽署「暫准通關備忘錄」。八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中澳於墨爾本簽署「中澳
通修訂協議」。目 前我正與印尼、泰國、越南、澳大利亞等國積極洽簽避
免雙重課稅協定,以保障我投資業者之權益。八十三年度我分別與索羅門、
斐濟、巴布亞紐幾內亞及印尼簽訂農技合作協定續約。目前我在印尼、斐濟
、索羅門、帛琉、巴布亞紐幾內亞、諾魯計派有7個農技團與1個糖技團協助
各該國發展農、林、漁、牧業,均普獲各國朝野之一致讚譽。另與泰國合作
,執行「泰王山地計畫」,協助泰國北部農林業之開發。此外,並繼續援助
索羅門群島整建索京中央醫院,以提昇當地醫療品質,善盡我為國際一份子
之責任。
四、亞西地區
中、沙經技合作常設聯合委員會第十三屆會議於八十三年四月在臺北舉
行,目前我在沙國派駐農技、漁技、交通、電力及印製等5個團協助沙方工
作。中、巴(巴林)農技合作協定於八十二年八月以換文方式續約,我駐巴林
農技團繼續協助巴方發展農業。中、約(約旦)科技合作計畫積極推動,我協
助約旦皇家科學院成立電子技術系及機械設計及技術中心。
五、歐洲地區
八十三年度我與歐洲地區國家舉行之經貿、科技合作及學術會議計有:
第三屆中英經貿諮商會議、第十一屆中荷經濟合作會議及第三屆中荷官方經
貿諮商會議、中德經濟部長諮商會議,八十三年六月中瑞(典)簽署環保科技合
作協定,英國原子力產業協會(The British Nuclear Industry Forum),於八十三
年六月與我核能聯會舉行合作會議,雙方並於會後簽署合作協定;八十三年
二月二十三日我與歐洲聯盟舉行第十屆中歐(聯)經貿諮商會議。
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在法、德兩國設有科技組,並與法國、德國、
荷蘭、瑞典、義大利、比利時、奧地利、愛爾蘭、捷克等國之重要科技單位
簽有科技合作協定或備忘錄,以進行科技交流。八十三年四月我與歐洲復興
開發銀行(EBRD)締簽備忘錄,我國同意以2,000萬美元額度之「臺北中國—歐
洲銀行合作基金」,與該行共同融資協助中、東歐國家之經濟發展計畫,經濟
部海合會於八十三年六月通過分別對拉脫維亞及波蘭提供1,000萬及2,000萬美
元之中小企業轉融資貸款。
教育部在法、比、德、英4國設有文化組,德、英、法3國亦在華設有文
化機構,以推展雙方文化交流,我與德、比、奧3國亦已簽訂學術交流協定。
經濟合作
一、中星(新加坡)經技合作
第四屆中星經技合作會議於八十二年八月在新加坡舉行,雙方在環保、
科技、金融、農技及專業人員交流等項目達成多項協議。
二、中菲(菲律賓)經濟合作
第二屆中菲經濟合作會議於八十二年八月在臺北舉行,雙方在貿易暨投
資、勞工及農業3方面達成多項協議。
三、中沙(沙烏地阿拉伯)經技合作
第十三屆中沙經技合作會議於八十三年四月在臺北舉行,雙方在經貿、
投資、電信、科技、運輸等方面達成多項合作協議。
四、中印(印尼)能源合作
第四屆中印能源會議,於八十二年十二月在臺北舉行,雙方就LSWR、MT
BE及水力發電技術等合作項目進行討論,並促成中油、臺電與印尼國營石油、
電力公司之多項合作計畫案。
五、中澳(澳大利亞)能礦合作
第一屆中澳能源與礦產貿易、投資暨合作會議於八十二年十一月在坎培
拉市舉行,雙方就合作開發澳洲煤礦、合作探勘開發澳洲外海油氣田等進行
討論及可行性評估,第二屆會議於八十三年十一月已在臺北舉行。
六、中德經濟合作
德國聯邦經濟部長芮斯洛特於八十三年四月訪華,並與經濟部江丙坤部
長進行雙邊會談,雙方就推動中德企業聯盟、建立航太合作關係及支持我加
入GATT等議題達成多項協議。
七、中越(越南)經濟合作
第一屆中越經貿諮商會議於八十二年七月在河內舉行,雙方就投資、貿
易、金融以及技術合作等項目進行討論並達成多項協議。
技術合作
我國在援外業務執行方面,至八十二年止已核貸17件計畫案,核貸重點
區域由以往中南美洲轉移至亞洲國家;至於年度性技術協助自八十年開始接
受世界各開發中國家學員來華受訓,人數詳如表6_5。
國外工程承建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所屬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在國內從事建
設工程之同時,並在海外各地承攬多項重大工程。自民國五十五年迄今,28
年來承建國外工程之總價達新臺幣11,990,650萬餘元,工區遠及中東、東南
亞、南太平洋與印度洋地區(表6_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