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與安置
榮民輔導事業是政府為推行國防建軍與退除役官兵福利政策,並配合國
家整體建設而創立。其輔導範圍包括就業、就養、就醫、就學及服務照顧等
項,旨在使退除役官兵退而能安,各得其所。退除役官兵輔導以就業為首要
工作,本著「化消費為生產、教戰士成良匠」的原則,有組織、有計畫、有
步驟地運用退除役官兵人力,參加各項生產及建設工作;同時擔負起確保國
軍精銳,增進社會安和,協助經濟發展,配合總體外交,致力達成「建設國
家與為民興利」之目標。
自民國四十三年十一月迄八十二年底止,為安置與照顧退除役官兵,陸
續設置之附屬機構現有94所,其中事業機構35所,醫療機構14所,安養
機構14所,教育訓練機構7所,服務機構24所;累計共安置退除役官兵
暨義士義民及間接安置榮民子女等達458,967人及1,233,368人次(表4_11)。
職業訓練
為增進退除役官兵就業技能,因應國家社會之需要,除輔導會自設「專
業人員教育中心」及「職技訓練中心」訓練外,並委託相關學校或公民營企
業機構代為辦理訓練。自六十四年起,並招訓失學榮民子女,19年來已結
訓 8,256 人。自六十七年起又接受內政部委託代為訓練輟學之社會青年,1
6年共計結訓6,891人。
總計自四十六至八十二年,共計舉辦職技訓練1,053個班次,結訓1,043
班次,人數達61,658人,分別為:經建技術 13,379人,占21.7%;基層行政
人員13,151人,占21.3%;公營事業人員 11,298 人,占18.3%;教育事業人
員6,954人,占11.3%;警政人員 4,357 人,占7.1%;其他人員12,519人,
占20.3%(表4_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