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為貫徹執行我國憲法所明定「人民的工作權應予保障」之既定國策,積
極辦理職業訓練、技能檢定與就業服務工作,以策進國民就業安全。
一、辦理職業訓練
配合國家建設與產業結構變化趨勢,就當前勞動力運用情勢深入分析,
研提因應之道,並訂定「第三期加強推動職業訓練工作方案」,積極培訓國
家建設六年計畫所需基層技術人力,並加強推動第二專長訓練、轉業訓練、
養成訓練、產業自動化進修訓練、服務業訓練;同時調整公共職業訓練職類
及層次,輔導企業界辦理職業訓練及實施在營國軍官兵技能專精訓練。八十
三年度共辦理師資及技術人力養成訓練等90餘職類,計 9,809 人受訓,輔
導企業員工參加各種進修訓練計13,453人。
二、推廣技能檢定
為加速建立技術士職業證照制度,已開發171職類(項),八十三年
六月底止已辦理檢定證計94職類,核發技術士證甲級 3,011 張,乙級
107, 591 張,丙級404,697張,單一級5,277 張,共計520,526張,並已訂頒
實施「加強技能檢定建立技術士職業證照制度實施計畫」及「技能檢定制度
改進方案」,實施期間自八十一年一月至八十四年十二月,以4年為限。屆
時預計可開發技能檢定200職類(項),核發技術士證65萬張。
三、強化就業服務功能
「就業服務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於八十一年五月八日公布
施行,且已配合訂定完成該法施行細則及多項附屬法規,並因應社會變遷,
檢討修正各該法規,以健全就業服務法制。
臺灣地區各就業服務機構,八十二年全年共辦理求職登記計144,960
人次,求才登記計 511,388 人次,供求倍數為3.53,八十二年內求職就業率
為48.56%,求才利用率為 13.76%,與八十一年比較分別增加4.20%及減少
0.03%。為期促進人力有效運用,現有職業輔導工具與資料,皆持續發展更
新,並已完成建立全國就業資訊網路,以促進調節人力供需。
「第二期加強就業服務方案」,以6年為期,自八十一年一月至八十六
年十二月,正積極推動中。
配合國家重要建設工程及因應經濟持續發展用人需要,於「就業服務法
」及「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公(發)布後,陸續開放引進外籍幫傭
、監護工、船員,並開放製造業及營造業引進外籍勞工。
截至八十三年八月初,政府共核准引進外籍勞工209,167 人,已入境並
申請工作許可者計114,766人。
青年就業輔導
與技能訓練
一、青年就業輔導
輔導青年創業
1辦理青年創業貸款
自五十七年二月至八十三年六月,經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以下簡
稱青輔會)輔導獲得貸款之創業青年計 11,913人,開創 8,698 個事業,貸款總
金額為 7,273,595 千元,全年生產總額 47,489,197,782 元,創業初期創造就業
機會78,744個( 表4_9);同期間,輔導青年創業業別累計中,以服務業輔導居
多,占40%;其次為工業,占35%;農業占28%(圖4_3)。最近3年統計,青
輔會輔導青年創業,以服務業所占比率最高,占 51.61 %,農業次之,占
29.81%;工業最少,僅占18.58%。此外,訂定「青年創業信用保證辦法」,
使具有創業條件之青年順利獲得貸款開創事業;自七十五年十月至八十三年
七月止,承保案件計1,955件,保證金額達683,611千元。
2提供青年創業園地
民國六十一年,在桃園縣楊梅鎮開闢桃園幼獅工業區,提供青年建廠創
業,現有廠商101家。八十三年六月投資總額 1,042,800 萬元,全年生產
總額1,514,812萬元,創造就業機會4,184個。
民國六十四年於臺中縣大甲鎮開闢臺中幼獅工業區,至八十三年六月已
核准建廠136家,投資總額 1,024,369 萬元,全年生產總額 2,466,149萬元,
創造就業機會8,878個。另在該區鐵路以東開發16公頃工業用地,共有61筆
土地辦理出售中。
3協助青年事業發展
建立創業青年縣市輔導員制度,八十三年度青輔會輔導各縣市創業青年
輔導員辦理地區性企業管理研討及聯誼活動113場次,參加人員8,050人。
輔導中國青年創業協會於八十三年度開辦「工商張老師」、「企業經營管理
」等系列講座計141場次,參加青年共計12,000人;並協助出版青創會訊
、創業楷模專輯、攀登高峰第三輯等創業輔導刊物,共計發行13萬份。
輔導青年就業
1辦理「專上青年就業輔導措施」
八十三年度共輔導專上青年14,099人就業,輔導留學生7,320人回國服
務,輔導青年創業746人。
2接受委託辦理就業甄選及函介工作
八十三年度計接受國內研究所畢業青年3,047人求職登記,彙集1,395個工作
機會,辦理 4,185 次推介,共輔導成功374人,另接受大專畢業青年45,988
人求職登記,彙集133,073個工作機會,辦理 399,219 次推介,共輔導成功
13,725人。另接受財政部、財政部證管會、財政部關稅總局、臺灣省政府、
中國國際商銀及外交部等單位委託辦理10次就業甄選,共錄用3,096人。
3職業指導與諮詢服務
八十二學年度青輔會在各大專院校實施職業指導講演座談98場,聽講人
數54,617人次。補助31所大專院校辦理生涯發展團體輔導活動,編印「測驗
與輔導」雙月刊,提供輔導工作人員參考。此外,透過電話、信函及親訪等
方式辦理諮詢服務,八十三年度計辦理 7,413 個案,另每年編印「青年輔導
年報」。
4就業通報之推行
為靈活就業市場訊息,作求才求職者雙方橋樑,編印「青年輔導月刊」
。運用報紙刊布「求才快訊」,八十二年度計發布69,798人次。另發行「求
才週刊」51期211,300本。
5建立求才求職資料庫與資訊網路
為建立迅速有效的就業輔導資訊系統,青輔會自七十七年五月起,建立
用人單位基本資料與需才資料庫。八十三年度共蒐集 134,468 筆用人單位需
才資料及新建用人單位基本資料檔53,987家,除提供求職青年直接運用外,
並將資料列印傳送至各就業輔導機構配合運用。
6推展青年參與社會服務工作
訂定「推展青年參與社會服務實施計畫」,八十三年度計補助232隊,8
,790餘人,陸續於各地展開社會服務工作。
為推展法治播種服務,青輔會修編「小執法說故事」1ˍ8輯,並再版
印製各8萬冊,各部會亦贊印25千套,分送臺灣地區各小學及有關單位,
並提供社會服務隊同學辦理「法治播種服務」參考運用。另辦理全省國小三
至六年級「小執法說故事讀後心得徵文比賽」。
為培養青少年休閒知能,提昇青少年生活品質,並由青年服務青少年,
青輔會自八十三年度起規劃試辦一系列青少年休閒活動,如「青春學苑—青
少年休閒知能研習營」,計901名青少年參加;「飛躍龍門—青春少年活
動營」,計777位青少年參加。並結合臺北地區大專院校辦理平時社區青
少年休閒服務隊16隊。另招訓北部地區大專院校69位同學完成青少年休閒
輔導人員培訓工作。
委託全省各地文化中心辦理青年講座,以加強宣導倫理道德與民主法治
觀念,八十三年度計辦理158 場次,聽講人數達54,750人次,並編印講座專
輯1輯。
二、青年技能訓練
為調節教育產出與社會實際需要之差距,達成人力資源之充分運用,舉
辦役畢高中畢業青年專技訓練及大專文法科畢業青年專長補充訓練(表4ˍ
10)。
役畢高中畢業青年專技訓練
1青輔會所屬青年職業訓練中心,自五十九至八十三年六月底計結訓學
員13,696人,均已輔導就業。
2青輔會委託臺北工專、高雄工專、健行工專以及其他訓練機構代訓。
六十三年五月至八十三年六月計結訓學員9,446人,均已輔導就業。
大專畢業青年專長補充訓練
大專畢業青年就業情形以文、法、理、農4類科較為困難,「企業管理
人才訓練班」與「電子計算機應用訓練班」招訓此類大專畢業青年,施以專
長補充訓練;前者自民國六十八年迄八十三年六月底止,結訓學員 3,942 人
;後者自民國六十九迄八十三年六月底止,結訓人數 3,699 人,均經青輔會
輔導就業或自洽工作。另委託大專院校辦理大專青年第二專長補充訓練班,
八十三年度計開企管實務班等5職類,參訓348人,結訓後輔導就業。
弱勢青年職業訓練
為加強對弱勢青年之協助與服務,自八十一年起開辦殘障青年職業訓練
,至八十三年六月底止共招生349人接受商用電腦、成衣製作、皮革工業
等訓練,並由青輔會輔導就業。八十三年度另試辦山地青年職業訓練成衣製
作班1期,計14人參訓,結訓後輔導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