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目標
我國於民國五十八年頒布「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明定人口政策目
標為人口合理成長、提高人口品質及均衡人口分布;並於內政部成立「人口
政策委員會」,主管全國人口政策之擬訂與執行,以及人口問題研究分析等
工作。嗣於七十二年元月修正「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暨訂定「加強推行
人口政策方案」。七十七年四月復修正上述綱領暨方案,仍以緩和人口成長
、提高人口素質及均衡人口分布為目標。惟近年來,臺灣地區生育率持續下
降,為避免人口迅速衰退及老化現象,政府復於八十一年十月修正人口政策
「綱領」暨「方案」,以維持人口合理成長、提高人口素質、加強老人福利
措施及老人人力運用、均衡人口分布等工作為重點,並將金馬地區納入人口
政策實施範圍,以因應未來人口結構之演變。
均衡人口分布
為促進城鄉均衡發展,使人口與經濟活動在區域間均衡分布,政府除先
後推動10項、12項、14項重要建設外,並實施「臺灣地區綜合開發計
畫」及「區域計畫」。
由於均衡人口分布措施的有效推展,使人口向北部區域集中現象已逐漸
緩和,且呈現外移的趨勢,依統計其人口社會增加數(遷入人口減去遷出人
口)已由七十二年的48,423人減至八十二年的 26,114人,人口社會增加率則
由 6.51�ぉ鬲起2.95�ヾF同期間中部區域人口社會增加數由_31,281 人增加為
13,107 人,社會增加率則由 _6.53�じW加為 2.49�ヾF而南部區域、東部區域
淨外移人數分別由 26,726 人及 7,636 人減為7,510人及2,352人,其社會增加
率則由起 _4.66�々� _11.91�ぉ飢C為 _1.23�々� _3.84�ヾA其人口外移趨勢已
漸趨緩和。
惟由於影響人口移動的因素錯綜複雜,人口集中趨勢雖略為緩和,各區
域間人口分布仍極為不均;八十二年北部區域人口密度已達每平方公里
1,208人,中部區域為504人,南部區域為615人,而東部區域為75人(有關人
口分布及密度資料,請參閱第5_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