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措施
一、繼續推動貿易自由化政策
擴大開放自由進口貨品項目,至八十三年六月底止,所有進口貨品
9,317項中,准許進口類貨品計9,078項,占全部進口貨品項數比例達97.65
%。
繼續審查開放大陸貨品之間接進口,以調適我產業發展之需要。迄八
十三年六月底止,累計開放1,788項大陸貨品間接進口。
依據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公布之「貿易法」
1建立輸出入貨品負面表列制度,以簡化輸出入之管理。
2建立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制度,以利引進外國高科技貨品。
3建立軍事機關輸出入貨品管理制度,以利作業透明化。
4配合市場開放建立貨品進口救濟管理制度。
5廢除出進口實績考核,以達簡政便民之目的。
二、 確立進口救濟制度及反傾銷制度,健全貿易秩序
1成立「貿易調查委員會」,針對公平貿易下可能造成之進口損害,建
立一套完整之進口救濟制度。
2輔助工總設立「貿易救濟處理委員會」,加強對不公平輸入貨品之查
核,並協助業者因應國外反傾銷案。
三、提昇產品形象,爭取國際市場
1策略規劃「臺灣精品標誌」,已在義大利等82國完成註冊申請,並
於法國等27國完成註冊。並辦理「國家產品形象週」活動,邀請各國媒體
採訪,加強宣傳。
2舉辦二次「臺灣優良產品甄選」活動,共評選出394項產品,頒發
「臺灣精品標誌」。另獎勵優良企業識別體系,及補助自創品牌協會,以建
立自有行銷體系。
四、拓展全方位國際經貿關係
加強中美經貿關係
1與美國進行智慧財產權諮商會議,簽署「中美著作權協定」,同意建
立「商標出口查核系統」,並繼續實施「電腦軟體出口查驗制度」,以遏止
仿冒商標出口。
2研析美國經貿法規,並於中、南部各舉辦一場「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對
我之影響及因應之道」研討會。
3加強中美官方及工商界聯繫與溝通,參加第十七屆中美工商界聯合會
,加強雙方之業務聯繫。
積極開展對歐經貿工作
1執行「加強對歐經貿工作計畫綱要」,研究歐洲單一市場,研擬因應
措施。
2鼓勵業者加強拓銷歐洲市場,舉辦「對歐貿易實務進修班」及研討會
,協助廠商赴歐參加商展及建立行銷據點。
3加強雙邊投資及技術合作,與瑞典ABB公司及荷蘭菲利浦公司簽訂
策略聯盟意願書,推動雙方企業技術合作,共同開發亞太市場。
4定期與歐市舉辦經貿諮商會議,並分別與荷蘭、英國、歐聯舉行經貿
諮商,與比利時、愛爾蘭定期舉行經濟科技合作會議。
加強改善對日貿易逆差
1推動「改善對日貿易逆差行動計畫」,加強拓展日本市場,積極營運
大阪臺灣貿易中心,協助機械公會、電腦公會、電工器材公會及39家廠商
赴日設行銷據點。
2積極促進中日兩國經貿人士交流,八十二年十月參加中日經貿會議,
十二月參加東亞經濟問題會議,並邀請日本經貿專家10人訪華。
加強對東南亞地區經貿工作(南向政策)
1訂定「加強對東南亞地區經貿工作綱領」及細部計畫,加強雙邊貿易
投資及技術合作。
2舉辦15項貿易、投資或專案研討會,促進對東南亞國家經貿情勢之
認識。
3參加或舉辦商展10次,並辦理輸出融資及輸出保險,以擴大雙邊經
貿投資。
4加強雙邊實質關係,計舉行中星、中菲、中越、中泰及中印尼等官方
雙邊年度經貿諮商會議;及中菲、中印、中越、中星、中泰、中汶及中馬民
間經貿會議。
五、積極參與國際經貿活動
推動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參與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
參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活動。
參加「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PECC)活動。
六、審慎規範兩岸經貿活動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八十二年四月公布「臺灣地區與大陸
地區貿易許可辦法」並於八十三年七月修正,以規範兩岸貿易。
對兩岸經香港轉口之貿易資料每月進行分析,並實施監測,按季發布
監測指標資訊,提供工商界參考運用。
輸 出
由於八十二年上半年新臺幣對美元及日圓大幅貶值,且兩岸經貿蓬勃
發展,故出口金額再創新紀錄,但由於國際景氣復甦緩慢,國外需求不振
,所以全年出口成長幅度趨緩。
八十二年全年進出口總額1,620.2億美元,較八十一年增加 5.6%,其中
出口總額為849.5億美元,較八十一年增加4.3%,就貿易總值而言,名列世
界第十三位(表3_30)。
一、輸出貨品結構
八十二年我國工業產品出口值為8,146,100萬美元,占總出口額95.9%
,較八十一年增加307,500萬美元;農產加工品出口值為301,300萬美元,占
總出口額3.5%,較八十一年增加3,800萬美元;農產品出口值為47,100 萬美
元,占總出口額0.6%,較八十一年減少3,700萬美元(表3_31)。
二、前五名輸出產品
機械及電機設備出口值為3,332,700萬美元,占總出口額39.2%(表3_32)
。
紡織品出口值為1,203,600萬美元,占總出口額14.2%。
基本金屬及其製品出口值為713,300萬美元,占總出口額8.4%。
塑膠、橡膠及其製品出口值為569,300萬美元,占總出口額6.7%。
運輸設備出口值為468,000萬美元,占總出口額5.5%。
三、主要輸出國家(地區)
八十二年我國主要出口國家(地區)依次為東南亞占總出口額32.2%,美
國占總出口額27.6%,歐洲各國占總出口額15.2%,日本占總出口額10.6%,
中東占總出口額2.6%(表3_33)。
輸 入
八十二年我國對外貿易總進口值為7,707,600萬美元,較八十一年增加7%
,全年出超為787,000萬美元,較八十一年減少16.8%。
一、輸入貨品結構
八十二年我國農工原料進口值為5,416,500萬美元,占總進口額70.3%
,較八十一年增加429,700萬美元;資本設備進口值為1,300,300萬美元,占
總進口額16.9%,較八十一年增加13,500萬美元;消費品進口值為990,800
萬美元,占總進口額12.9%,較八十一年增加63,700萬美元(表3_34)。
二、前五名輸入貨品
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為2,412,900萬美元,占總進口額31.3%。
基本金屬及其製品進口值為985,800萬美元,占總進口額12.8%。
化學品進口值為756,400萬美元,占總進口額9.8%。
礦產品進口值為668,400萬美元,占總進口額8.7%。
運輸設備進口值為631,600萬美元,占總進口額8.2%(表3_35)。
三、主要進口國家(地區)
八十二年我國主要進口國家,依次為日本占總進口額30.1%,美國占總
進口額21.7%,歐洲各國占總進口額 17.6%,東南亞占總進口額 11.0%,中
東占總進口額4.3%(表3_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