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相關法令 | |
針對吸毒犯兼具「病患」之特質,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之精 神,及有關「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法務部戒治所組織通則」等規定,建立執行吸毒犯戒治工作之法源基 礎,藉由治療代替處罰之方式,有效達成戒毒目標。另修正「麻醉藥 品管理條例」為「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建全麻醉藥品及影響精神藥 品之分級管制與使用管理,解除病患就醫障礙。 | |
建立藥癮戒治體系 | |
為因應在監吸毒犯人滿為患所產生之問題,增設吸毒犯專業監獄,調 整管教措施,成立戒毒班及國軍衛教講習班,加強培訓藥癮治療人員 之專業知能,規劃建立本土化藥癮治療體系,並輔導藥癮患者接受「 解毒」、「心理復健」及「追蹤輔導」等戒治過程,邁向戒治成功之 目標。 |
反毒策略 | 斷絕供給 | 緝毒 (懲罰) |
法務部 內政部 國防部 財政部 農委會 外交部 陸委會 研考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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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需求 | 拒毒 (預防) |
教育部 衛生署 青輔會 法務部 內政部 國防部 新聞局 經濟部 交通部 勞委會 輔導會 研考會 省市政府 | |
戒毒 (治療) | 衛生署 法務部 國防部 輔導會 內政部 勞委會 省市政府 研考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