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 路 資 料 如 依 著 作 權 法 規 定 享 有 著 作 權 者 , 使 用 者 除 符 合 合 理 使 用 (參 考 著 作 權 法 第 四 十 四 條 至 六 十 五 條 規 定) 之 情 形 外 , 未 經 著 作 財 產 權 人 同 意 , 請 勿 為 其 他 之 利 用 。 例 如 將 網 路 資 料 重 製 後 予 以 散 佈 或 將 網 路 資 料 改 寫 另 為 創 作 。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最後更新日期: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七日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最後更新日期: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