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文化中心博物館

參觀時間 週二至週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卅分,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及每週一公休。
門  票 免費。
地  址 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交  通 離花蓮市車站二、三公里,搭花蓮客運五路可達。
電  話 (○三八)二二七一二一、三或二二一四六三


一、籌建經過


  花蓮縣立文化中心之建地原屬於國有土地,總面積約一一、九○四坪,土地之使用,已依都市計畫規定完成變更程序取得使用,其執行係由花蓮縣政府依照教育部規定成立之「花蓮縣文化中心籌建委員會」負責;縣長及主任秘書分別兼任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委員則聘請縣內專家學者、民意代表、教育界人士,以及有關業務單位主管擔任,另並組織工作小組,分別執行行政、工程經費及核計等工作。文物陳列館於六十八年二月動工興建,建坪四七五坪,耗資一七、六八九、一七○元,於六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啟用。


二、展示內容


  文物展示活動,分不定期展覽與長期性展覽兩類,以不定期方式舉辦之展覽項目包括美術類、攝影類、圖片類、奇石類、史蹟類、科學類等。長期性的文物收藏展,以地方文物為主,蒐藏了該縣作家之石雕作品、交趾陶、毫芒雕刻、大理石特產、名家書畫、仿古玉器等十六類計二一一三件;長期安排在陳列室的專題展覽項目有花蓮開拓史蹟及政、經、社會、宗教等資料展,花蓮石礦資源展,阿美、泰雅、布農山胞文物展,台灣先民文物展,鄉賢文物展等。此外該中心接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的輔導,計畫籌設「石藝博物館」,由王秀雄教授主持策畫,展示主題包括(一)自然界的岩石:分岩石形成原因與分類、石藝用岩石的種類與特性、世界主要石林之產地、台灣地區石材特性與產地分佈四項目。(二)石藝與中國文化:包括中國石藝簡史、石藝與人生兩項目。(三)石藝與台灣傳統生活:含括石藝與建築、石藝與宗教及信仰、石藝與生活等三項目。(四)石藝的現代與未來展望;包括大理石與建築、大理石與雕刻、大理石與工藝三項目。(五)石藝製作技術;包括原石的間採、石藝製作之機器設備與方法、藝術石雕製作技法三項目。(六)台灣石藝的現代面貌;包括建材、家俱、工藝品、庭園用品、信仰及宗教用石藝、藝術雕刻六項目。(七)現代國外的石藝作品;包括工藝品及藝術雕刻二項目。


三、場地配置


文物陳列館之展示場地規畫如下:

  1. 第一樓—第一、二展覽室提供各界辦理展示活動,第三展覽室為地方特產之大理石工藝品展,第四展覽室展示該館典藏文物。

  2. 第二樓—第五展覽室為地方文物、山地文物展;第六展覽室為先民文物展;第七展覽室陳列中華文物;第八展覽室為鄉賢文物展。

  3. 迴廊—一、二樓展示資料圖片。綜觀上列皆以地方文物為主題,藉此讓地方民眾及觀光客充份了解花蓮地方文物之特色。


四、推廣活動


  該中心為充實縣民精神生活,提昇愛鄉情懷,推展各類文化活動,如:(一)舉辦各類講座,包括文化、生活、青少年問題、音樂、醫學等,平均每月三至五場。(二)舉辦傳統技藝研習班,諸如陶藝、畫畫、金石篆刻、兒童詩寫作、國樂等。(三)出版文藝刊物,每月發行「迴瀾文訊」,每季發行「花蓮縣立文化中心季刊」。(四)舉辦巡迴展演,推廣文化下鄉舉辦地方美展、圖書巡迴展。(五)辦理各類演藝活動,包括舞蹈、音樂會、歌唱會、戲劇等,每月約三至七場。(六)舉辦美術家聯展,該中心除了配合省教育廳舉辦全省美展外,每年並舉辦地方美展,提供縣民美術觀摩、聯誼之機會,並激勵美術創作,提昇地方美術水準。


五、服務項目


  該中心服務處可為觀眾代存衣物,民眾可拍攝各展覽室的文物。


六、附屬地


  為配合花蓮得天獨厚的觀光和礦石資源,花蓮文化中心在廣大的庭園,設立大理石雕塑公園,公開徵求高水準而具鄉土特色的大理石雕塑之藝術創作,使文化中心不僅成為文化活動中心,也成為國內第一座大理石立體雕塑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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