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觀時間 | 週二至週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卅分,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清明、端午、中秋、春節及每週一公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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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 票 | 免費。 |
| 地 址 | 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
| 交 通 | 離花蓮市車站二、三公里,搭花蓮客運五路可達。 |
| 電 話 | (○三八)二二七一二一、三或二二一四六三 |
花蓮縣立文化中心之建地原屬於國有土地,總面積約一一、九○四坪,土地之使用,已依都市計畫規定完成變更程序取得使用,其執行係由花蓮縣政府依照教育部規定成立之「花蓮縣文化中心籌建委員會」負責;縣長及主任秘書分別兼任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委員則聘請縣內專家學者、民意代表、教育界人士,以及有關業務單位主管擔任,另並組織工作小組,分別執行行政、工程經費及核計等工作。文物陳列館於六十八年二月動工興建,建坪四七五坪,耗資一七、六八九、一七○元,於六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啟用。
文物展示活動,分不定期展覽與長期性展覽兩類,以不定期方式舉辦之展覽項目包括美術類、攝影類、圖片類、奇石類、史蹟類、科學類等。長期性的文物收藏展,以地方文物為主,蒐藏了該縣作家之石雕作品、交趾陶、毫芒雕刻、大理石特產、名家書畫、仿古玉器等十六類計二一一三件;長期安排在陳列室的專題展覽項目有花蓮開拓史蹟及政、經、社會、宗教等資料展,花蓮石礦資源展,阿美、泰雅、布農山胞文物展,台灣先民文物展,鄉賢文物展等。此外該中心接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的輔導,計畫籌設「石藝博物館」,由王秀雄教授主持策畫,展示主題包括(一)自然界的岩石:分岩石形成原因與分類、石藝用岩石的種類與特性、世界主要石林之產地、台灣地區石材特性與產地分佈四項目。(二)石藝與中國文化:包括中國石藝簡史、石藝與人生兩項目。(三)石藝與台灣傳統生活:含括石藝與建築、石藝與宗教及信仰、石藝與生活等三項目。(四)石藝的現代與未來展望;包括大理石與建築、大理石與雕刻、大理石與工藝三項目。(五)石藝製作技術;包括原石的間採、石藝製作之機器設備與方法、藝術石雕製作技法三項目。(六)台灣石藝的現代面貌;包括建材、家俱、工藝品、庭園用品、信仰及宗教用石藝、藝術雕刻六項目。(七)現代國外的石藝作品;包括工藝品及藝術雕刻二項目。
文物陳列館之展示場地規畫如下:
該中心為充實縣民精神生活,提昇愛鄉情懷,推展各類文化活動,如:(一)舉辦各類講座,包括文化、生活、青少年問題、音樂、醫學等,平均每月三至五場。(二)舉辦傳統技藝研習班,諸如陶藝、畫畫、金石篆刻、兒童詩寫作、國樂等。(三)出版文藝刊物,每月發行「迴瀾文訊」,每季發行「花蓮縣立文化中心季刊」。(四)舉辦巡迴展演,推廣文化下鄉舉辦地方美展、圖書巡迴展。(五)辦理各類演藝活動,包括舞蹈、音樂會、歌唱會、戲劇等,每月約三至七場。(六)舉辦美術家聯展,該中心除了配合省教育廳舉辦全省美展外,每年並舉辦地方美展,提供縣民美術觀摩、聯誼之機會,並激勵美術創作,提昇地方美術水準。
該中心服務處可為觀眾代存衣物,民眾可拍攝各展覽室的文物。
為配合花蓮得天獨厚的觀光和礦石資源,花蓮文化中心在廣大的庭園,設立大理石雕塑公園,公開徵求高水準而具鄉土特色的大理石雕塑之藝術創作,使文化中心不僅成為文化活動中心,也成為國內第一座大理石立體雕塑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