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

參觀時間 展覽畫廊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話劇表演或電影放映時間則於當日晚間七點半。
門  票 除了劇團或話劇演出須購門票以外,一律免費。
地  址 臺北市南海路四十七號。
交  通 臺北市聯營公車:○東、三、二六二、二六八、二三八、二三九、三○四路或福和客運二路於民眾活動中心站下車;亦可搭欣欣客運一路或公車二○四於建國中學站下車。
電  話 (○二)三一一七五五○、三一二一一○三。


一、籌建經過


  教育部為遵行先總統 蔣公手著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昭示「復興藝術、宏揚社教」,乃於民國四十五年秋於南海園籌建「國立臺灣藝術館」、延聘前中華藝術總團長何志浩先生主持籌備,首任館長吳寄萍先生於四十六年二月任職,其間經七任館長,七十四年八月第八任現任館長張俊傑先生到任後,銳意革新館務,創立制度,規劃長程發展的計劃,近程以積極輔導演藝團體,加強展演活動,出版各類美育輔導性刊物,對全國藝文發展積極參與,並使懸宕多年之本館組織條例完成立法程序。於七十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奉總統號令,正式頒佈組織條例更名為「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新制賦予本館之使命,為掌理臺灣地區藝術教育之研究、推廣與輔導等諸項事宜。除現階段致力於館務之積極開展外,並對未來整體改建,投入更大心力,期為全國藝術教育作更大服務。目前一面強化業務,提高營運效能,為突破原有展覽場地之侷限,經多方策劃與努力,借用中正紀念堂保留區,規劃辦理中正藝廊,並於八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正式開幕,辦理國內外之大型展覽,與市立美術館、歷史博物館同為台北最具規模和水準的展覽場所。同時計劃日後在高雄市經國文化園區籌建大型新館,係配合國家整體建設目標及及我國當前社會教育均衡發展政策,以加強推行全國性藝術教育,拓展全民美育,平衡南北發展,帶動南部地區各項藝術活動為目的。採分期興建方式進行,並逐年分期培訓藝教及技術之維護等專業人才之實需,促進目標之實現。


二、展示內容


  館本部畫廊的展示大約每十天更換一次展覽內容,中正藝廊則每月更換一次,展出主題包括國畫、書法、雕刻、水彩、攝影、油畫等。各類美術展覽活動之方向,著重於協助具有藝術創作潛力之藝術家免費展出。並舉辦國際性或全國性各類美術展覽,配合重要節日舉辦名作特展、大專院校藝術科系教授美展與學生美展,以及配合薪傳獎承辦各項傳統工藝作品展覽。


三、場地配置


  館舍是一座圓形二層式磚紅色建築,連戶外場地佔地總面積有三三四•三坪,表演廳位於館樓主要部份,專供劇團表演、藝術講座和放映電影之用,觀眾席分上下兩樓,約可容納七百餘人;表演廳之兩側是畫廊,共有四個展覽區。而設於中正紀念堂之「中正藝廊」,其面積五百餘坪,包括三間大型展覽廳和一間多功能視聽室,展出國際性、全國性高水準的美術品。


四、推廣活動


  多年來該館對音樂、戲劇、舞蹈、民俗技藝等各類藝術教育活動的推廣甚有貢獻。

  1. 宣傳刊物的出版:有ぇ「藝文活動簡介表」,介紹當月份之表演內容,可至館自由索取。え「藝術教育簡訊」,直接寄往各高級中學以上之藝術相關科系及社教機構。ぉ「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簡介」,內容包括簡史、任務、組織系統、工作概況等,內容詳實,印刷精美。

  2. 各類藝術表演活動有:民族藝術大展,包括國劇、國樂、地方戲劇、民俗特技、說唱藝術等;承辦教育部每年主辦之大專院校話劇比賽,暨社會話劇觀摩演出;鼓勵及協助國樂、國劇、民族舞蹈之實驗演出;舉辦國劇定期演出及觀摩性之聯合演出。

  3. 藝術教育推廣活動有:每週六下午二點半有藝術教育講座;不定期於晚間七點半有電影放映。

  4. 展覽活動有:國際交流展,海外作家回國展,並選國內優良作品運至海外展出等。

  5. 辦理藝術教育之輔導:如輔導大專院校國劇、話劇、國樂、舞蹈、美術等社團至館演出或展覽;輔導中、小學校美術、音樂、舞蹈等實驗班之發展及作品發表;並輔導各民間社團,發揚傳統文化。

  6. 配合節慶舉辦活動:每年農曆春節後一個禮拜,舉辦春節藝術家聯誼大會,且將當場揮毫之作品以抽獎方式贈送來賓;在元旦前,亦特邀知名畫家當場揮毫,舉辦抽獎贈送書畫活動。


五、服務項目


目前正積極建立藝術教育資料庫,供各界研究參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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