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溪家具舉例
62 . 六 角 花 檯
30.5 × 30.5 × 62 公 分
將 明 式 家 具 束 腰 以 下 牙 子 橫 材 改 製 成 顯 著 的 面 板 再 加 浮 雕 裝 飾 是 上 海 、 蘇 州 師 傅 在 清 未 以 來 善 用 的 手 法 ; 而 大 溪 業 者 為 求 新 求 變 , 就 不 僅 採 取 閩 粵 傳 統 , 還 擴 大 取 材 的 對 象 。 但 變 化 過 於 複 雜 有 時 會 弄 巧 成 拙 , 失 之 於 煩 瑣 , 如 檯 面 鑲 板 的 溝 槽 過 大 , 束 腰 深 而 硬 , 支 腳 用 板 材 顯 得 單 簿 , 足 間 擱 板 與 腳 棖 交 錯 , 整 個 感 覺 並 不 順 暢 優 。 尤 其 支 腳 結 構 直 探 入 束 腰 的 垛 邊 , 亦 頗 不 合 理 。 雖 作 工 精 細 , 但 價 值 感 反 而 有 所 減 損 , 是 今 天 大 溪 家 具 容 易 出 現 的 弊 病 , 頗 值 得 檢 討 。
[回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