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ecommunication Policy of Singapore
新加坡的电子通信政策以及通信法

[In Japanese]


电子通信政策

新加坡为了更好的向先进国家发展,所制定的"战略性经济计划(SEP)"中, 发表了一份名为 "IT2000"的报告书.其中强调要以综合性的视野来衡量信息 通信中最重要的部分--整顿信息通信设施.

从而使新加坡的电子通信也随之更具体化了.迎接21世纪新加坡政府提出了一个 名为"The Next Lap"的国家构想. IT2000计划则是NCB(国家电脑厅)就信息技术领域推出的 政策方案.

"The幚Next Lap"是新加坡政府公布的未来蓝图,目标是将新加坡建设成热带 地区最发达的城市,能享受最高品质生活的城市,充满文化教养气息的城市. 国家电脑厅希望能将未来的新加坡建设为"聪明的岛国".


电子通信法

1982年的电子通信法(TAS Act)和 1975年的无线电通信规定(The Regulations)是制定新加坡电子通信服务项目的 主要法律.根据这两项法律,新加坡电话局取得了新加坡电子通信系统运营及提供 的独占权.TAS(Act)更向新加坡电话局提供了制定新加坡的信息通信规范的许可 以及发放许可证的权利. 1989年以来,虽然终端机器市场走向自由化,但各方面 仍需取得新加坡电话局的许可.

1986年,新加坡政府宣布将逐渐推动新加坡电话局的民营化之后,邮政部门 的经营归子公司--新加坡邮政(SP:Singapore Post)管,新加坡电话局的股 份全归国有企业Mincom Holdings所有.Mincom是由财政部事务副部长管辖 的.这两个公司的设立,标志着新加坡电话局的功能已全般转移到由通信运 输部门内的电子通信厅.除此之外,TAS给予了新加坡电话局及新加坡邮政 15年内,基本电子通信服务项目及邮政服务项目的独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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