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務自動化之規劃與推動


  中 華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一 月 四 日 行 政 院 第 二 四 六 三 次 會 議 決 定 備 查


  壹、前言

    政府推動為民服務工作,大致係以直接與民眾接觸之各部會直屬機關、
  法務檢察機關、縣市政府、警政、稅捐、衛生機關、文化中心、監理機關、
  社教育樂、交通運輸、公用事業、醫療院所機構、地政機關、鄉鎮市區公所
  及戶政機關等十五類為重點範疇,而以推動各機關提供「普遍服務」、「直
  接服務」、「經常服務」、「管制服務」為重點方向,但傳統經由縮短流程
  、簡化表單、改進態度、研修法規等改善為民服務作法仍受限於既有辦公方
  法、時間、地點等之限制,面對政府機關間及政府與民眾間互動範圍之日漸
  擴大,實不足以迅速滿足民眾對政府日益升高的服務需求。

    資訊與通信科技是推動行政革新的最佳利器,除可提高行政效率及提升
  為民服務品質外,經由資訊化可以突破時空限制,得以進行行政流程重新檢
  討簡化、人力資源重新規劃運用,將可以嶄新的工作方法、創新的觀念及作
  業模式,帶動行政革新之推展,使資訊化的效益更為擴大。故如何善用資訊
  與通信科技,整合個別機關既有資訊化作業,並以創新作業流程突破服務方
  式之限制,已成為推動為民服務工作之最新挑戰。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基於「關於發展行政資訊系統統籌規劃及協
  調事項」之職責及依據八十三年九月八日行政院第二三九七次會議審議通過
  「行政革新構想(八十四年度)」參、年度實施要項五、(四):「整合資
  訊作業,以人口、土地、醫療健保及金融稅務等系統為核心,實施跨機關連
  線創新服務,並運用各類資訊服務設施擴大查詢申辦、核發書證等便民措施
  ,以延伸政府服務據點,擴大服務層面」,並配合八十四年十一月成立之行
  政院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專案推動小組「行政管理與便民服務自動化分組」
  之任務,爰進行便民服務自動化之規劃與推動。本構想之落實擬推動若干重
  點工作項目,帶動各級機關全面推動便民服務自動化,不但務於短期內求取
  成效,中長期言並注入政府行政新觀念,開拓政府為民服務之嶄新局面。


  貳、現況概述

    自民國五十年代政府開始推動行政電腦化以來,即一直以利用現代化資
  訊設備提升為民服務效率為主要挑戰。從早期之稅務、警政、監理等業務已
  全面提供自動化服務,到近年來之戶役政、地政、醫療衛生、就業服務、工
  商登記、建築管理等為民服務自動化系統皆已完成整體規劃逐步實施中,預
  期至民國八十八年各項基層服務工作可以全面邁入資訊作業,至於目前已展
  現具體效益。例如,內政部推動中的戶役政電腦作業,目前台北市及高雄市
  已連線作業,民眾可在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請領戶籍謄本、查詢戶籍資料,
  辦理遷出遷入只要在一個地方辦理即可,不必再返回戶籍所在地,省卻兩地
  奔波之苦;同時,民眾不必再填寫各種繁複的申請書表,只要提供姓名、身
  分證字號及申請項目等資料,電腦就會代勞自動列印申請書表。在地政方面
  ,台北市、高雄市政府及台灣省十四個地政所已完成資訊作業,除大幅簡化
  各項地籍登記作業時間,還提供民眾跨所請領地籍謄本之服務,高雄市政府
  更開辦地籍資料電傳視訊服務,民眾、代書及金融單位可在家查詢地籍資訊
  。又如交通部已會同省市政府完成第二代公路監理系統之建置,台灣省自民
  國八十三年十月起分三階段推動全省跨區連線作業,使一千三百萬汽機車駕
  駛人可在線上任何一點申請監理服務;目前第一階段先提供跨所換發駕、行
  照等服務,將逐步擴大跨區服務的項目,並預定於八十六年二月與北高市政
  府監理單位連線,服務全省民眾。再如勞委會已整合省市政府求職求才之資
  訊,民眾可以跨區取得全台灣地區的求職資訊進行媒合作業,不必再遠走他
  鄉即可謀職。

    在基層行政機關方面,各縣(市)政府正配合若干部會推動的業務資訊
  系統及省(市)政府的規劃,推動縣(市)政業務電腦化;而最基層的鄉鎮
  市區公所,正參考行政院研考會協調設置之辦公室自動化示範發展中心及配
  合台灣省政府推動的「全面推動鄉鎮市區公所行政資訊作業計畫」,逐步發
  展鄉鎮市區公所業務電腦化,目前已推展至一百一十個公所,預定八十七年
  六月完成,其中與民眾相關的農業、民政、建設等作業均已實施資訊作業,
  對加強服務社區民眾,已產生具體成效。例如農業、民政、建設等服務事項
  如土地使用分區、稻田轉作休耕、無三七五減租、地籍資料抄報及低收入證
  明核發等作業,已從一至三個星期縮短為三個小時至五分鐘不等。因此從中
  央部會、省(市)政府、縣(市)政府到最基層的鄉鎮市區公所,政府業務
  電腦化已從中央擴展至基層,由點連線成面的趨勢發展。同時,將優先發展
  與民眾權益攸關的為民服務系統,以提升服務品質,開拓為民服務的嶄新領
  域。

    至於當前政府資訊化的重點更邁向網路化的新時代,為了滿足社會大眾
  、人民團體及學術研究機構的資訊需求,配合全球通信網路的應用發展,本
  會已在網路上設置一個「政府便民服務電子窗口」,並協調各部會及省市政
  府鍵入各種服務資訊,公開讓民眾隨時查詢取用,目前已提供二千個電子檔
  案。同時,本會亦協調各機關加速人口、土地、法規、信用、貿易、商標、
  專利、工商及圖書等十項國家重要資料庫之建立,並規劃透過民間加值服務
  業者,協助推展政府資訊之普及運用。在「國際網際網路」的急速發展下,
  各級政府機關亦參考台灣學術網路的經驗積極展開網路節點的設置,而電子
  布告欄、電子郵遞、電子資料庫及網路資訊服務、全球資訊網系統已成為政
  府部門當前的努力重點。

    整體而言,政府業務電腦化之發展,隨著電腦軟硬體設備價格之持續下
  降,公務人員電腦素養之持續提升,電腦化作業已從少數人使用終端設備朝
  向普及運用個人電腦;從部分政府業務電腦化擴大為全面辦公室自動化;從
  各自使用電腦檔案到多人共享電子資料庫;從中央機關普及到基層機關;從
  固定辦公地點到可移動服務現場等;而正朝向由點連線整合成面以發揮整體
  效益。

    以上發展趨勢在各機關的多年努力下已有初步成效,然而部分機關在資
  訊科技上的投資只是將現狀予以自動化而已,並未重新思考需要何種工作、
  如何與機關的施政目標結合、如何簡化作業、如何縮減或配合其他機關作業
  改造流程,由於缺乏前瞻性的規劃,僅使電腦化發揮人工替代的自動化效果
  ,未能充分運用資訊科技突破時空的特性,提出創新性改革性的做法。此外
  ,個別機關之電腦化傳統上仍受限於組織架構及作業流程,基本上多為功能
  別及地區別的服務型態,只有單點效益,可嘗試以創新方式利用資訊與通訊
  技術,逐漸調整為以資訊處理流程為主的行政建制,將不同機關的作業流程
  予以銜接整合,亦即是以民眾服務需求為依歸,將民眾申辦資訊一次處理,
  得以迅速完成服務。

    試想如有一天政府提供服務的地點與項目能夠普及與完備,民眾可隨時
  取用資訊且減少往返,才是真正便民。其實,凡是原屬不同機關的業務,機
  關間可以透過申辦時即時的電腦連線查證或事後的電腦檔案比對勾稽,完成
  服務作業。民眾不一定要來回奔波於不同專責機關,只要在個別機關就可享
  有完整之綜合服務。單純的業務,服務人員只要會操作個人電腦工作站,就
  可在任何據點依據明確的標準作業程序,連線查詢或迅速核發證照。至於較
  複雜的業務,可透過資料之傳遞交換或電子公文之往返確認,將資訊處理流
  程予以密切銜接,不但可增進行政處理效率,民眾也可享有免附繳其他機關
  所核發書證謄本之「一站服務」,這正是近年來以顧客導向為念,運用資訊
  與通信技術進行作業程序「再造工程」(Reengineering)之最佳應用,也是
  現代化組織必須思考之議題。

    因此,從為民服務工作現況、政府業務電腦化發展趨勢來看,「應用資
  訊與通信科技改進為民服務作業方式以增進便民服務效果」將成為是否能達
  到提升服務品質、增進行政效率目標之關鍵。根據上述,在各機關之服務系
  統方面,如何推動連線作業創新服務流程,必須有適當之推動策略。其次在
  各機關所運用之服務設施方面,除電腦工作站,是否可運用已普遍設置之數
  據語音、傳真機、自動櫃員機,或新興之資訊服務站等必須予以考慮。最後
  在政府財政控制、人力緊縮政策下,如何在最短時間達到最佳便民服務自動
  化效果,亦須結合民間之資源推動。


  參、目標

  一、遠景及總體目標

    為達「善用資訊與通信科技,注入政府行政新觀念,提供民眾方便、快
  速、正確、省時、省力、省錢之自動化服務」之遠景,在各政府機關參照既
  定計畫陸續展開為民服務自動化作業之際,特採取「服務優先」、「資訊整
  合」、「創新改造」及「往下紮根」的指導原則擬具本構想,做為各級機關
  配合採取一致性目標及策略,協調推動本機關、機關間便民服務自動化工作
  之依據及重要參考原則。
  本構想總體目標為
  (一)提升服務品質;
  (二)增進行政效能。
    此二目標之達成係從直接、間接面,由各級機關善用資訊與通信自動化
  設備,以提供民眾更快速、更新穎及更正確的自動化服務。

  二、先期目標

    民間企業重視顧客至上,提供自動化便利服務已蔚為風尚,政府機關為
  確保本構想目標之落實,亦須以民眾需求為依歸,根據行政院研考會歷年所
  做大型民意調查及本構想規劃期間所多方徵詢之意見,各機關對於為民服務
  工作應以民眾角度努力達成下列各先期目標:
  (一) 尚未走進機關:豐富資訊,隨手可得;
  (二) 單一機關辦事:隨問隨答,立辦可取;
  (三) 事涉多個機關:一處收件,全程服務;
  (四) 不須走進機關:突破時地,連線申辦。
    至於從政府機關執行觀點,亦應致力於下列各先期目標,以滿足民眾日
  益增加且多樣化的需求:
  (一) 簡化申辦手續
  (二) 縮短辦理時效
  (三) 延長服務時間
  (四) 延伸服務據點
  (五) 擴大服務層面
  (六) 提供創新服務

  三、達成目標之相關計畫

    本構想之規劃,係基於行政院已訂頒「加強推動政府機關實施辦公室自
  動化構想」,在各機關已有既定計畫推動個別之自動化作業,爰以機關間之
  連線提供整合創新服務為重點。另本構想之執行,為呼應行政革新構想「效
  能」、「便民」之訴求,並強調實際試作、據以推廣之精神,已協調若干機
  關擬具具體工作項目,其中部分工作項目並納為「行政革新構想」實施要項
  ,而在本構想之規劃研擬同時已展現具體可行成效;此外尚請各機關於依據
  本構想研擬更多工作項目時,同時考慮行政院另案「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
  」所揭櫫之「推動政府行政資訊之交換與應用」、「健全資料互通之基礎環
  境」、「推動資訊技術之創新應用」等基本策略,並配合「以資訊流取代人
  流、物流、金錢流」之訴求,以提升政府服務效率,支援建設我國為「亞太
  營運中心」。


  肆、策略

    基於策略是由目標及主要政策所構成,可用來(一)詳擬組織成員認同
  之組織發展方向;(二)促使組織按既定政策達成目標;(三)協助組織授
  權及協調。在前述目標導引及便民服務自動化之策略規劃分析下,推衍出有
  關「服務系統整合」、「服務設施應用」、「結合民間資源」三方面之八項
  策略如下,可供各機關規劃推動便民服務自動化,選用個別策略之參考。

    首先在服務系統整合策略方面:

  策略一 「推動跨組織線上申核辦,減少民眾往返」
    隨著稅務、警政、監理、戶役政、地政、醫療衛生、基層公所等為民服
  務自動化系統之漸次完成,民眾除在個別「點」享有申辦處理自動化線上查
  詢資訊、即時印製正確美觀書證等便利服務外,亦可經由同體系各級機關之
  連線,以跨區域方式取得稅捐憑證、證明書、牌照、駕照、戶籍、地籍謄本
  等各式書證,而可提供民眾就近(如不必返回原戶籍地)之迅速服務,對延
  伸政府服務地點,擴大服務層面亦有正面效果。同時,舉凡有關人口、土地
  、理財、保健等各機關皆須頻頻運用之基礎資訊皆能以電子資料檔型式存在
  ,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之原則下,實可經由連線或媒體交換提供各機關運
  用(詳附件一示意)。因此若能推動跨機關間的服務,如凡至某機關申辦案
  件,須附繳其他機關所核發書證者,得由此機關代辦取得(在民眾授權下以
  連線核驗取代民眾向不同機關取件方式辦理),當可大幅節省辦理時效,並
  有效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策略二 「整合行政資訊連線作業,更新服務流程」
    在各級機關的努力之下,舉凡跨監理站所核發證照,提供異地申辦服務
  ;或於一處收受通關文件,自動全程轉送核辦;或於不同體系金融機構,辦
  理電子轉帳等方面,已有豐碩成果。惟不應以此為限,在戶政、地政、稅務
  金融、醫療健保等為民服務核心系統已經或將陸續完成之際,即可就上述核
  心系統間、核心系統與其他提供為民服務系統之可能連線作業項目進行前瞻
  規劃(詳附件二示意),以持續擴增創新服務項目,提供民眾一處收件之全
  程服務。惟連線作業對既有作業方式產生衝擊,故在研議創新資訊服務同時
  ,宜就作業流程合理化、簡化表單填表、配合修訂法規、訂定標準規範、因
  應重劃權責、調整人力運用等,進行檢討更新,以落實自動化作業效益。

  策略三 「加強地方政府參與規劃,提升執行成效」
    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稅捐稽徵處所、衛生所、監理站所、警察派
  出所、鄉鎮市區公所等係政府機關與民眾接觸之第一線,也是政府施政資料
  、經辦公文之起迄點,為使各項便民服務資訊系統得以有效落實執行,對於
  便民服務自動化執行項目之選定,在規劃階段即須由中央到地方各級相關機
  關進行研討,以實務上之可行性為考量,配合政策邁向既定目標;至於在執
  行階段,因實施自動化作業之執行地點常以逾百計,可採試辦方式,先由若
  干基層機關實際試作,經成效評估後全面推動。惟其中便民自動化項目之推
  廣若涉及短期內提供全民一致性、普遍性服務,宜從經濟規模儘早形成之觀
  點,在最短時程內加速全面實施。

  策略四 「建立政府民眾互動網路,加強雙向溝通」
    多元化的社會需要多樣化的溝通,現代化的政府更須以雙向溝通為職志
  ,展現負責任、反應快、可信賴之施政作為。傳統以電視、報紙、雜誌或其
  他可供民眾得知訊息之傳播網路進行政府與民眾溝通之方式,多少受限於時
  、空,實可增用電腦化之資訊服務網路,提供如語音答詢、傳真回傳、電子
  布告、網際網路資訊等即時服務;另可經由廣設政府機關電子郵遞、電子論
  壇應用與服務等,以開放之電子化方式提供政府機關服務民眾之各種資訊,
  同時快速蒐集民眾對政府施政意見,而建立一雙向之多元化溝通互動網路。

    其次在服務設施應用策略方面:

  策略五 「運用各種資訊服務管道,加速資料流通」
    資訊傳遞過程所使用的服務設施從早期的電報到目前討論最多之網際網
  路應用,其特性是因受服務者環境限制而呈多管道同時並存,且為此消彼長
  逐漸演變之過程。因此如何善用各種服務設施,如已有之電話、傳真、磁片
  媒體、數據語音(DVS)、個人電腦工作站(PC W/S)、自動櫃員機(ATM),或
  方興未艾的電子布告欄(BBS)、網際網路(含網路資訊服務Gopher系統、全
  球資訊網WWW系統)、資訊服務站(Kiosk)等,將政府資訊服務以最簡便的
  方式送至民眾手中,已成為重要課題,而其多管道之選擇及服務設施資源之
  投入,亦須視資訊技術發展、商品化產品區隔及普及程度、民眾需求等因素
  而定。

  策略六 「善用既有資訊服務設施,開辦創新服務」
    資訊服務設施管道雖多,但為能於最短期、最少資源投入條件下提供資
  訊服務,對於既有之資訊服務設施,應予整合並善加運用。最普遍之電話(
  逾八百萬具)、自動櫃員機(九千多台)的確在辦公室、在住家、在公共場   所能提供最普遍之服務。近年來在數據語音(如二十四小時語音詢答、信箱   留言等雙向服務)、傳真回覆(如索取簡易目錄資訊)、電子轉帳等應用亦   有大幅度成長,至於服務項目,亦從傳統之資訊查詢走向預約申辦(如鐵公   路售票)、交易轉帳(如將代收轉納款項以電話、自動櫃員機轉帳)、書證   核發等創新服務。這些服務除經由普遍設置之既有設施外,或須搭配網際網   路、資訊服務站等應用,對突破時空限制、延伸服務據點、延長服務時間等   可達立竿見影之效。

  策略七 「採用共同資料分類架構,增進操作便利」
    在資訊化社會若要提高民眾使用各類資訊服務設施之意願,則獲得資訊
  之操作要便利,資料要一致、要最新。因此在後端資料整合、前端畫面操作
  必須有一致之作法,以增進使用親和力。至於在資料呈現之操作介面,必須
  在不同管道有一致的資訊分類架構,而且是單純的(如選單單鍵控制)、簡
  易的(如蒐尋樹狀結構不宜過多即能找到實體資料)、能維護的(如實體資
  料檔案按筆劃順序排列,能迅速的新增/刪除)、完整的(如能以全文檢索
  查詢不易從分類查閱之資料)、多向的(如以民眾需求、機關別及資料最終
  呈現方式做為查詢分類架構)。

    最後在結合民間資源方面:

  策略八 「結合民間資源共同推動,加速提供服務」
    資訊資源的投入受到國家財政收支、政府人力精簡等之影響,但為因應
  民眾迫切需要,便民服務自動化之規劃推動應結合各方資源,協助政府加速
  普及各項自動化服務。結合民間資源之重點有二:其一為採開放式規劃,邀
  請民間團體參與,一方面從實務觀點檢討便民服務項目之可行性,一方面則
  由政府與民間形成共識,以引導民間資源之投入;其二為透過民間團體廣為
  說明,建立民間業者公平參與之環境。故從本構想之規劃到執行,若干工作
  項目即請民間財團法人或公協會全力支援,並請其彙整各方建議,以期代表
  與政府進行雙向溝通,形成良性互動。
  基於上述目標、策略,所導引出之重點推動項目架構如圖一。


 伍、重點推動項目

    與民眾直接接觸的機關類型及服務方式眾多,但鑒於人口、土地、保健
  、理財之資訊多為民眾或政府機關皆須頻頻應用之資訊,而其相關之戶政、
  地政、醫療及全民健保、稅務、金融等資訊系統皆獲優先核列相關資源建置
  或更新中,且為配合行政革新構想明列以人口、土地、醫療健保及金融稅務
  等系統為核心,實施跨機關連線創新服務之要求。爰在本構想目標、策略之
  導引下,協調相關機關擬具重點工作項目(惟全面推動本構想時不以此為限)
  ,並可做為各機關依據構想擬定本機關其他推動工作項目之參據。

    經考慮是否能儘早開辦、服務對象是否廣泛、服務地點是否增加、服務
  方式是否完備、服務效果是否新穎等因素,已篩選出三年內應重點推動工作
  項目如下:
  一、 在以戶政資訊系統為核心之人口資料應用方面
    (一)推動各須用謄本機關與戶政單位連線查詢相關資料,民眾免赴戶
       政單位申請謄本。(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內政部、各須用
       謄本機關;協辦機關:省市政府)
    (二)推動建立出生、死亡、退伍等事項由醫療院所等有關單位直接以
       電腦連線通報戶政機關之制度。(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內
       政部、各主管機關)
    (三)規劃開辦民眾個人戶籍地址、職業等資料變更,依民眾委託授權
       以電腦連線通知其指定之政府或公用事業機構。(主辦機關:行
       政院研考會、各主管機關、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
    (四)推動學齡兒童、選舉人、中老年人等統計造冊作業採電腦連線或
       磁性媒體傳輸。(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內政部、各須用名
       冊機關;協辦機關:省市政府)

  二、 在以地政資訊系統為核心之土地資料應用方面
    (一)擴大以電傳視訊提供地籍資料給民眾、銀行及稅捐等單位查詢閱
       覽,以減少民眾申請地籍謄本及查閱地籍資料。(主辦機關:行
       政院研考會、內政部;協辦機關:交通部、省市政府)
    (二)推動稅務、建管、法院、金融等單位以電腦連線方式查證地籍資
       料,逐步減少地籍謄本之使用,民眾得免赴地政單位申請謄本。
       (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內政部、各須用謄本機關;協辦機
       關:省市政府)
    (三)規劃與工商登記、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連線以取得公司執照、土地
       使用分區等資料,簡化土地登記作業。(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
       會、內政部、經濟部、省市政府)

  三、 在以醫療與全民健保資訊系統為核心之保健資料應用方面
    (一)提供醫療法規、醫療與全民健保資訊電子布告欄、傳真回傳、電
       腦語音答詢等服務。(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衛生署)
    (二)規劃推動與人口、土地等核心資訊系統可互相交換出生通報、生
       命統計、緊急救護交通道路地圖等資訊(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
       會、衛生署、內政部;協辦機關:省市政府)

  四、 在以金融稅務資訊系統為核心之金融稅務資料應用方面
    (一)推動以跨行自動櫃員機共用系統等自動化服務設施辦理電子轉帳
       繳納稅規費。(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財政部、交通部;協
       辦機關:經濟部、教育部、省市政府)
    (二)推動稅務與戶政、地政、醫療與全民健保機關之跨機關連線查詢
       及勾稽,以減少書面公文往返,減少共同性資料之重複輸入。
       (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財政部、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
       協辦機關:省市政府)
    (三)實施以電子連線提供稅務資訊服務並規劃設置多功能櫃台,辦理
       各類稅籍、核課資料之查詢及核發相關書證,方便民眾就近申辦
       。(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財政部;協辦機關:省市政府)

  五、 在各類為民服務機關資訊系統之跨組織連線應用方面
    入出國境、法務檢察、建築管理、工商登記、警政治安、兵役行政、交
    通運輸、公路監理、社教育樂、公用事業、社會福利、就業服務等類為
    民服務機關應參照本構想,按個別機關環境及條件,針對民眾需求從所
    有可能連線應用擇定跨組織工作項目,定期提出各機關之便民服務自動
    化中程計畫或納入年度計畫,按相關規定編列預算逐步推動執行。(主
    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各主管機關)

  六、 在政府機關資訊服務網路應用方面
    (一)建置總體性電腦語音、傳真回傳、電子布告欄、網路資訊、全球資
       訊網等政府服務資訊系統之「單一電子窗口」。(主辦機關:行政
       院研考會、交通部)
    (二)建置各機關電腦語音、傳真回傳、電子布告欄、網路資訊、全球資
       訊網等服務資訊系統並連上總體性系統,以提供民眾政府服務資訊
       。(主辦機關:各機關)

  七、 在共用資訊服務站應用方面
    協調有關機關按共用資訊服務站共用標識、軟體規範、硬體規格、通信
    標準、管理原則等以改裝現有設施、機關建置、民間設立等三種方式進
    行試辦建置共用資訊服務站(主辦機關:行政院研考會、文建會、勞委
    會、交通部;協辦機關:各提供資料機關、省市政府)


  陸、資源需求

    一、執行本構想所需人力除由各機關既有人員擔任,並鼓勵按規定委外結
      合民間資源辦理。
    二、各機關執行本構想所需經費,八十五年度應於行政院已核定計畫之預
      算中設法支應,如確因配合推動具特殊時效之資訊計畫而經費不足時
      ,得報院專案核撥人事費外之必要費用,八十六年度起所需經費,應
      按報院核定中長程計畫配合編列,或按年度計畫與預算作業程序核實
      列入年度預算辦理。


  柒、預期效果及影響

    在前述依循各策略所訂重點推動項目執行以後,應可經由本構想各先期目
  標之實施進而達到提升服務品質、增進行政效率之整體目標。至於其預期效果
  及影響,分別說明如次。
  一、於人口、土地、金融稅務、醫療健保等便民服務主要核心系統均可提供跨
    所核發書證服務。在核心系統間,則能依據相關法令,進行與民眾權益相
    關之業務資料整合交換,如戶政系統以連線受託通報或雙向查詢方式提供
    戶籍資料;地政系統以連線方式提供各界地籍資料;醫療資訊網與戶政系
    統交換新生兒出生資料;及金融系統與稅費系統之連線以完成轉帳繳納各
    類稅規費等。
  二、在現有資訊流通及保護相關法規下,研修、制定人口、土地、金融稅務、
    醫療健保等相關法令及改造原有業務流程,以因應系統連線提供創新服務
    之需求,使便民服務主要核心系統能擴大與其他機關服務系統之連線,以
    創新方式建構完整之便民服務資訊網。
  三、經由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機關之共同規劃,可提升便民服務自動化工作
    項目之可執行度。另在由若干基層機關先行試辦,一方面可發掘問題,一
    方面可發揮示範效果,均可做為全面推廣之參考。
  四、運用數據語音、傳真回傳、電子布告、網際網路服務等方式、不但可補傳
    統政府與民眾溝通網路之缺憾,並可主動以電子郵遞、電子論壇蒐集民眾
    建言,建立雙向之多元溝通網路。
  五、確立與完成便民服務設施多樣化環境,使包含人口、土地、金融稅務、醫
    療健保等便民服務主要核心系統在內的便民服務均能依業務特性透過電話
    、傳真機、個人電腦工作站、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站等便民
    服務設施提供給一般民眾。
  六、民眾可利用已普遍設置並廣為使用之資訊設施如電話、傳真機、自動櫃員
    機獲取政府各類便民服務。如利用電話查詢已結合數據語音或傳真回傳功
    能之各類便民服務資訊;運用金融自動櫃員機進行無現金轉帳繳納各項稅
    規費等。
  七、民眾無論使用電話、傳真機、個人電腦工作站、網際網路應用或操作資訊
    服務站均可採用一致之便民服務資訊分類架構,使用簡單之操作介面進行
    便民服務資訊之擷取。
  八、可建立民間團體有效且公平參與政府便民服務自動化工作之模式。從參與
    規劃便民服務自動化系統,到計畫實際執行之諮詢及仲裁,而使民間團體
    及業者能透過有效的模式參與便民服務自動化。


  捌、計畫管考

  一、為落實本構想之推動,每一年度應就執行績效進行檢討,對優先或後續推
    動項目做必要之擴增簡併;三年後應作總檢討是否繼續推動或修定推動事
    宜。
  二、行政院研考會除應定期彙整各機關所提工作項目,並應針對民眾需求主動
    協調跨組織連線作業之相關機關積極規劃實施。
  三、行政院研考會應訂定民眾滿意度、民眾親辦比例等評估指標,配合行政革
    新構想等執行相關管考制度,將便民服務自動化工作項目列入追蹤管制,
    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玖、配合事項

  一、擬訂逐級推廣計畫,以說明、展示、研討、觀摩等方式,向機關同仁、一
    般民眾推介便民服務自動化之規劃及推動構想,並協調民間相關團體參與
    執行。(主辦:行政院研考會、各主管機關、省市政府)
  二、從人員設備管制、資料分散管理、系統設計控管、連線作業控制等訂定相
    關措施以加強資訊安全管理,俾於便民服務資料流通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
    保護間取得平衡。(主辦:各主管機關、省市政府)
  三、推動便民自動化作業之同時應進行業務合理化,檢討修訂相關法令、將創
    新流程納為標準作業程序、簡化表單應用及填表需求、因應自動化作業評
    估人力運用及權責劃分等。(主辦:各主管機關)
  四、除充份運用既有人力執行本構想,並研訂相關要點獎勵、結合各方資源推
    動,編撰民間資源參與便民服務自動化之範例、手冊提供各相關單位參考
    運用。(主辦:各主管機關)